承攬⼯程及公共⼯程案件


 

承攬工程的型態多樣,且業主的需求亦不相同,因此,依據業主之不同需求,實務上發展出各種工程契約之類型。本所律師團隊以多年實務經驗,有著專業及親民之服務,提供客戶諮詢、協助準備相關文件及協助客戶索賠,並透過仲裁或訴訟解決爭議。

「公共工程案件」係政府採購法(以下簡稱採購法)施行後,各機關辦理採購多數係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,在審標及開標過程中,除屬已公告之不良廠商外,對於投標廠商過去履約績效多未納入考量,僅由市場自由競價機制以價格作為唯一之競爭項目,易因廠商間不法串謀,造成假性競爭而行圍標之實,於採購結果之公正期待性上有所偏差;再則,低價搶標亦可能造成廠商考量施工成本與公司利潤,提供品質良莠不齊之成果,導致機關無法採購功能佳、品質優良之標的,甚而衍生後續履約爭議與紛爭案件。

本所律師團隊專精於承攬工程及公共工程等相關案件,以利客戶維護自己利益。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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